招聘公告
2020南京市高淳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卫技人员(备案制)公告
为有序推进南京市高淳区妇幼保健院建设,提升妇幼临床服务能力,根据南京市高淳区政府2019年第57次常务会精神和《关于扶持妇幼保健所(院)发展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意见》要求,经南京市高淳区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妇幼关联专业技术人员26名(备案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c.gov.cn/)、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处发布。
有关招聘岗位的咨询问题,请直接与高淳区妇幼保健院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南京市高淳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备案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后出生),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gcfbs18@126.com(邮件主题请写成“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的格式),附件为《南京市高淳区妇幼保健所公开招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
2、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日17:00。逾期报名无效。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在考试当天现场审核考生资格,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招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2、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招录办法。原则上报名人数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急需用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笔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具体实施;面试由单位组织,按照相关招聘规定实施。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工作待遇
招录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纳入高淳区妇幼保健院备案制管理,根据岗位、职称、学历等享受同级同类人员工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保。
五、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高淳区妇幼保健院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025-68597377
报名简历投递邮箱:gcfbs18@126.com
(更多详情资讯请扫码添加获取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