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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事业单位统考公基备考资料:浅谈《劳动法》中的工伤

在日常的工作中,相信大家一定对《劳动法》并不陌生,在我们提供劳务的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因为工作而受伤,那么劳动法对于工伤的认定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来谈一下我的理解。

首先根据劳动法规定,工伤待遇是指劳动者因为工作发生暂时的,或永久的人身健康或者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或补偿,它的作用主要是让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在日后发的生活方面得到保障,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以及在治疗工伤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

尤其近期受到疫情的影响,有很多工作人员是长期工作在一线,或正值返程复工的高峰,那假如他们在工作过程中,不幸感染新冠肺炎,应给怎么认定呢?国家卫健委给出了权威的说法——也可以认定为是工伤。具体给大家举两个例子,对比学习。

案例一:张三是一名北京市的人民警察,从2月1日起连续工作一个月后,经单位允许休息一周,这一周张三与家人出去旅游,突然接到通知,立即返程。返程路上,因接触了病人,感染了新冠病毒。回去后,家人认为张三是在返程工作的途中被感染属于工伤,建议张三申请工伤补偿。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在一线工作的医护人员、警察、必要的清洁人员、保安等,因工作要求,可能需要其解除相应的患者,所以会导致其受到工伤,故本案例中的张三会被认为属于工伤。

案例二:李四是一名内蒙古的小学教师。因受到疫情的影响,学校未开学,所以在4月初,李四便和她的家人一起出差旅游,在5月初突然接到学校通知,所有老师做好返校准备,李四便和家人返程,在返程途中被感染。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在疫情期间返程复工的工作人员,如果他的工作岗位并不是必然要解除患者的话他们受到感染这种情况是不会被认为是工伤的,所以本案例中的李四不能被认为是工伤。

当下,还有一种情况,一线工作人员因为工作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很有可能在工作过程中突发意外,或突发疾病,比如:事故、猝死等,那么对于这些情况,应该怎样认定呢?劳动法规定:(1)在工作时间,或在工作中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过抢救无效死亡(2)在维护国家利益、共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曾在部队服役,因工负伤过,旧伤复发的话,也可以视同为工伤。所以近期,我们很有可能在网络上看到一些英雄事例,比如在运送救灾物资的过程中因事故牺牲、比如连续奋战几日几夜猝死等,其实这些也可以被我们认定为工伤。

了解到这里,相信大家比较关注的还有可能是,工伤补偿的申请时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需要立即告知自己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或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然,各地可能都会对抗击疫情期间劳动者权益或健康保护这里,出台一些不同的举措,还是希望大家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在了解清楚地前提下,更好的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更更多详情请扫码添加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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