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全省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二是专门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省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县处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除外)。
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具体遴选人数及职位设置情况详见《2020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
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山西省考录的选调生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服务期满3年的,可报考选调生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选调生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不作要求。选调生在现机关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方可报考。
报名资格或职位要求的条件,除有明确要求外,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部门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组工网(http://www.sxdygbjy.gov.cn/)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shanxi.gov.cn/)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可直接与各遴选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见《2020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咨询电话》(附件3)。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遇到的技术性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9:00至7月28日17:00,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1.报考者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点击“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者在网上缴费后,下载打印填写的《山西省2020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不得改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00左右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0年7月23日9:00至2020年7月28日17: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7月28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7月28日17:00至7月29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遴选要求职位报考人数达到遴选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遴选计划人数,使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到3:1;如遴选计划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8月3日9:00至14: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8月3日9:00至17:3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0年8月3日20:00前查询。报考职位被取消,考生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职位改报结束后,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核减计划。
(四)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7月30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费的考生,可于2020年8月19日至23日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认真填写《2020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防疫登记表》后,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打印准考证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时间:8月23日 上午 9:00-12:00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在省会太原设置考场,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20年9月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遴选职位要求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各遴选部门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从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7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参加测试。未达7: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单科满分100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
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只进行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职位的笔试成绩=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加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的笔试成绩=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6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缺考人员不计成绩。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各遴选部门从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公告在各遴选部门网站发布。具体由各遴选部门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遴选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者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
选调生须由工作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印章对选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
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各遴选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遴选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遴选部门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各遴选部门组织开展。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报考公安机关、省戒毒管理系统人民警察以及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还应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实行差额的方式进行,各遴选部门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向上取整)。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各遴选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考察比例。
各遴选部门需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要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及以后各环节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遴选部门要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将拟任职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部门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遴选部门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考生应诚信报考。考生报名资格条件的审核工作贯穿本次公开遴选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请广大报考者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2020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4),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工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4 |
1.2020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0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3.2020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咨询电话
4.2020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山西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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