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考试公告
《苏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成功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须核减招录计划数,直至该职位取消。
至11月17日16:00缴费截止,共有3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现根据上述规定,进行相应核减或取消,公布如下:
最新推荐
11-182022年苏州公务员核减及取消计划公告
11-182023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特殊专技有关职位取消
11-182023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级机关有关职位取消
11-182023年盐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核减、职位取
11-182023年南通市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录职位计划予以
11-182023年泰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核减、取消职位计划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