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考试公告
根据《南通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划定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市公务员局已完成南通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职位)首轮资格复审工作,现将资格复审第一次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对象
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及审核不合格的部分考生所在职位,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附件)。笔试合格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取数。同分的一并进入。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不统一指定时间、地点,由市直各招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与考生联系后确定时间、地点。
本次资格复审递补工作于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社会人员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于报名前取得);
3.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我市职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5.退役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件、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转出户籍证明的材料;
7.报考职位代码为“90”“91”的考生,需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证明;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复审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2.根据诚信考试的要求,如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按要求提交个人书面放弃声明。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3.职位因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足1:3面试比例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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