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公开考试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共7名。
二、考调范围
符合公开考试选调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除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公开考试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0年9月1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srsks.com/),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00至9月21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考试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0年度泸县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0年度泸州市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网上提示的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0年10月12日—16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24 日9:00至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由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将于2020年11月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四)资格复审
考调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按考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3:1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考生持《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考调程序。笔试、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考调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考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我县。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考调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考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转任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对拟考调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其它事项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举报。
六、本公告由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一股0830-8192897。
监督电话:泸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0-810205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830-3190016。
中共泸县县委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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