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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考试公告

2020年西藏区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215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职位
  遴选对象为全区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遴选计划共215个,详见《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四个合格”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军队团或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遴选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30—29日18:30。
  2.报名方式及有关事项。本次遴选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http://hrss.xizang.gov.cn。
  报考人员须下载此次遴选报名推荐表,并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上相关信息,包括现工作单位、县(区)和地(市)组织部门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此次遴选的意见并盖章,招考条件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首先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同底电子照片,然后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报名推荐表及相关工作证明。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每个遴选职位笔试报考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该遴选职位。
  2020年9月25日9:30—29日18:30期间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已报名人员请于9月30日9:30—18: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资格审核。用人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行,“三龄二历一身份”,与本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有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是否未满基层服务期限或定向单位服务年限等。要安排专人对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用人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
  4.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0年10月14日—16日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xizang.gov.cn)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5.报名费。本次遴选免收报名费。
  四、笔试
  1.笔试科目:《案例分析》,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总分值10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仅在拉萨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进入面试人员须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关工作证明。
  五、面试或专业测试
  1.按照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
  4.面试分值为100分,不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5. 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按2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六、考察
  1.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廉洁考察必须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纪委监委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3.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要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考察过程中,要严把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和开展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式,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并由考察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签字,考察小组要对考察结果负责。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七、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递补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原单位等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确定为遴选人员。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遴选单位按照干部调配工作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十一、组织领导
  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时间紧、环节多,各用人单位务必成立本次遴选工作专班,负责对本单位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做好政策解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工作。公开遴选过程中,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把关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履行直接责任,严格程序要求,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遴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责。各地市、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干部不得附加条件,设置障碍,限制报考,切实畅通基层干部流动渠道。
  特别提示:对不诚信报考或在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无特殊原因放弃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通报原单位,记入诚信档案库。确因特殊原因放弃的,需向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提交情况说明。
  1.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
  2.2020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推荐表.xls
  3.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xls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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