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考试公告
南通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2020年全市计划考试录用847名担任一级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参公管理单位)71名,县(市)区级机关(参公管理单位)348名,乡镇(街道)机关418名,省监狱管理机关驻通机构10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制定简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9日至2001年11月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监狱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等特殊职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人员,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7”)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报名时已经落户)或生源。省监狱管理机关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执行。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市辖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3.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考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4.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1”),考录对象为:本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5.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 、 “96”),考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我省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选派,报名时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选派,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报本县<市、区>职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6.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考录对象为: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本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五年、任现职两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包括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聘期内的大学生村官,也不包括我市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基层工作的参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聘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具体标准为:符合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选人标准,切实履行“一轴四轮”主要职责,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017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考录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一)考录职位查询
全市各考录单位的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0月29日9:00~11月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29日9:00~11月6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29日9:00~11月7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4×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缴费;2019年10月29日9:00~11月4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1月4日16:00~11月6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由初审单位及时通知考生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9:00~16:00。
4.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9年12月9日-13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电话联系报考职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4日9:00~12月6日24: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59000251。
(五)报考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市级机关(参公管理单位)由考录单位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乡镇(街道)机关由所属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监狱管理机关驻通机构由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审核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初审单位根据本简章规定和职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起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考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技能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初审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由原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转出户籍的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进入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在体检时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为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三天截止。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2.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设置考点。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20年1月上旬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应组织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及监狱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江苏省公安机关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及《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在面试前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照招录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然后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部分职位按要求设置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上统一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一般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并选择由省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考察工作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对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职位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工作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考录单位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录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等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
公务员考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5217000(中共南通市纪委)。
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1.考录信息发布网址: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rsks.rsj.nantong.gov.cn)。
2.考务技术咨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1。
3.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残联政策咨询: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0513-85098500、85098548;
南通市残联:0513-68002190;
中共海安市委组织部:0513-88812971、81868299;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0513-87658401、87199096;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0513-84534101、84132590;
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0513-82222611、81261500;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0513-80790820、80790850;
中共通州区委组织部:0513-86512525、86028518;
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0513-81680037、80800026。
4.市级考录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考录单位政策咨询: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13-85215718;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0513-55018858;
南通市财政局:0513-85594161;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3-59000130;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13-59009921;
南通市水利局:0513-59002503;
南通市商务局:0513-85115209;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513-85099550;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3-85053629;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0513-59002817;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0513-59001560;
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0513-85718920;
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0513-85215253;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0513-68511518;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含开发区院):0513-85525592;
民盟南通市委机关:0513-51015739;
民建南通市委机关:0513-51015739;
民进南通市委机关:0513-51015739;
农工党南通市委机关:0513-51015739;
九三学社南通市委机关:0513-51015739;
南通市工商业联合会:0513-51015818 ;
南通女子监狱:0513-85286221;
通州监狱:0513-86937096、86937018。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南通市公务员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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