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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考试公告

2020年陕西乡镇街道公务员考试公告(248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拓宽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来源渠道,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原则和组织领导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择优推荐、考试考察等方法进行。考试录用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各级组织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二、录用计划
  2020年全省共安排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录用计划248名。具体录用计划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在村或社区两委班子连续任职满3年,年龄45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2.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在村、社区两委班子连续任职满3年,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上述任职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限为2020年12月1日。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模范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不得报考或录用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任职期间本村、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4.本人受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因品行不端、对党的方针政策执行不坚决不到位、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受到违纪处分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公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
  (二)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择优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干部,个人下载招考公告所附的报名申请表,由个人填写报名申请表,经村或社区党组织,乡镇或街道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后,于11月27日18时前向县级组织部门提交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区)的职位。已安排录用计划的西安市高新区和西咸新区所属的村、社区干部报考本开发区职位,其他各类开发区所属的村和社区报考人员,按原归属行政区进行报考。
  县级组织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年龄、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并对不得报考情形进行鉴定和审查。
  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各县级组织部门按不多于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数量,择优推荐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选。职位类型区分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职位,以及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拉通报考职位共三类,各县区职位的具体类别及各类职位的计划数,以本公告所附的职位计划表为准。
  县级组织部门在择优推荐参考人选时,将综合考虑报考人员的任职年限、现实表现、工作实绩、获得表彰等情况,把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大项目实施、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抗击新冠疫情期间的表现情况作为择优推荐的重要依据,切实把工作扎实、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认可的人员推荐出来。
  推荐参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的开考比例为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录用计划或不予开考。
  (三)市级审核把关
  各县(区、市)推荐的人选名单于12月4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下同)。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市委组织部于12月7日前,将资格复审合格的推荐人选名单报省委组织部。
  (四)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由县级组织部门统一发放到每个考生。
  五、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在西安组织进行。
  笔试设一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笔试不向考生收费。
  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基层行政工作能力,侧重对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查。
  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20年12月中旬公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由县级组织部门通知考生,考生也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查询。
  六、面试
  以县区为单位,按招考对象的类别区分职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多于录用计划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确定后,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笔试成绩。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查人员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发布,县级组织部门负责通知考生。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同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若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本场次有竞争职位进入体检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的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任职年限、获得表彰以及表彰层级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缴纳。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属当场和当日复查的项目,不受理复检申请。
  因考生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县级组织部门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村、社区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如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仍无法做出结论的,终止录用程序。
  考察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情形,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各市考察工作开始之后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录用与任职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县区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录用职位。
  录用职位确定后,由省委组织部下发录用文件,各市、县(区、市)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其他机关公务员。
  九、纪律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组织部门要站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广泛动员,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真正把能在基层干事、想在基层干事的人推荐出来。考录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公正。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年龄、学历、表彰证书、任职文件等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1.陕西省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报名申请表.doc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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