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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考试公告

2021上半年四川南充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3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定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7.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各职位具体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及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南充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初审工作由有招录计划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了解招录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4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3月2日前的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社局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817-2810427)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务费用。

  1.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 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 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剂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缩减或取消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缴费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本市本次招考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于3月10日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3月26日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地点在南充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重灾区阆中市职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市内其他县(市、区)职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报考南充市内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30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送交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市委2号楼四楼413室)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可于2021年4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可于2021年5月10日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二)资格审查

  2021年5月中旬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有招录计划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公告(含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 “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公布。考生按资格审查公告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1日至23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或资格审查后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询。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有招录计划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和实施考察。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三)公示

  各招考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及时报市委组织部予以登记。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实行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号)和省委《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4〕30号)精神,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公务员考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考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相关注意事项

  1.招考过程中有关需考生知晓的信息和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5.特别提醒。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南充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时限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九、本公告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17-270166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附件:南充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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