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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公示

2021宿迁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宿迁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要求,面试前招录单位将对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报考公安机关和洪泽湖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资格复审前还将进行体能测评。为做好上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招录计划1:5入围体能测评环节。

  测评时间:2021年1月26日上午8:30点名分组,9:00测评正式开始。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测评的,视同自动弃权处理。

  测评地点: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市湖滨新区桃李路58号,市区乘105、106路公交车可达)。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2021年1月26日上午8:30前到达测评地点。

  注意事项:

  1. 考生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通讯工具统一上交;

  2. 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如心脏病患者等)慎重选择测评,坚持测评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未报告者,视为无此类疾病;

  3. 考生测评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注意人身安全;

  4. 请自备运动服、运动鞋等。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总分排名、各职位招录计划数以及省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按照1:3的比例划定入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

  (一)复审时间和地点

  全市考录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采取分地区、分单位组织的方式进行。

  市级机关单位和市湖滨新区职位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25日;资格复审地点由各招录机关负责通知考生。

  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职位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7日;各县(区)资格复审地点分别为:中共沭阳县委党校一楼报告厅(宿迁市沭阳县南湖街道学院路2号)、泗阳县政府一楼西侧新闻发布室(泗阳县北京中路16号)、泗洪县档案馆一楼大厅(泗洪县仁和路1号)、宿豫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会议室(宿豫区湘江路33号)、中共宿城区委党校(宿迁市宿城区滨河路1号,朱瑞将军纪念馆西门)。洪泽湖监狱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本单位另行通知。

  (二)携带资料

  1.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两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2. 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3. 报考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的考生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或江苏生源证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4. 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5. 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 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7.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8. 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

  9. 以志愿者、原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 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认定推荐、所在县(区)委组织部门资格审核确认后同意报考的证明。

  11. 定向考录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2. 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证书等),须相应提供。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经同意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弃权处理。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 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环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

  2. 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资格复审报到时应向工作人员现场出示“苏康码”绿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

  3. 考生应及时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及我省防控最新要求,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除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 考生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测量等防疫检测,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评现场项目测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天气变化等情况对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作出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与配合。考生应密切关注宿迁党建网、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2. 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接收招录机关发送的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招录机关,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宿迁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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