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公示
根据《南通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划定2021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有关规定,市公务员局已完成南通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职位)首轮资格复审和第一次递补工作,现将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及审核不合格的部分考生所在职位,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附件1)。笔试合格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取数。同分的一并进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鉴于疫情、春运等实际情况,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不统一指定时间、地点,由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与考生联系后确定时间、地点。
本次资格复审递补工作于2021年2月10日前完成。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江苏生源证明材料(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不受此限制);
2.社会在职人员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于报名前取得)、户口簿(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转出户籍证明的材料,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不限户籍);
3.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除需提供《公告》、《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我市职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需提供部队团以上证明;
7.报考职位代码为“90” 、“91”的考生,需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证明,其中县聘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职位代码为“98”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任现职文件;
8.按“夫妻分居两地”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报考地一方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9.按“父母身边无子女”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父母户籍和居住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
10.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疫情防控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及代为资格复审的人员均须仔细阅读《南通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符合并愿意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确保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根据诚信考试的要求须通过电子信箱(ntgwyglc@163.com)提交经本人确认的书面承诺。经资格复审确认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职位因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足1:3面试比例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友情提醒: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通畅。
特此公告。
南通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人员名单查看搜索下方文章来源)
南通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南通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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