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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0年无锡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端、紧缺性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滨湖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 ,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端人才、紧缺专业人才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8.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和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生;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近三年从滨湖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离职、辞退等)的人员或近三年被滨湖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录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
  二、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计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0年6月30日向前推算。
  2.学历问题:本公告所指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3.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后,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2.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请如实填写《2020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高端、紧缺)》(附件3),发至邮箱:wxbhwjwrsk@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单位编码)+报名岗位(岗位编码)”。
  报名咨询电话:0510-81178789。
  (二)报名注意事项
  1.信息填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2.应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一代身份证”无效)。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请报名者及时关注邮件。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通过报名邮箱另行通知。
  2.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
  3.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0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高端、紧缺)》(附件3)1份;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6)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在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8)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每人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不退还考试费用。
  五、考核办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2.考试方式:岗位报名人数比例>1:3时,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岗位报名人数比例≤1:3时,直接面试。
  3.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如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4.考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报名邮箱另行通知,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按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锡康码”,报名之日起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锡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
  6.我委将及时在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并定期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六、体检及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通过邮箱另行通知。
  3.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4.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可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并及时公示。
  七、公示及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期最低为三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重新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八、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招聘考务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招考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授权发布的其他网站(仅发布招聘公告):http://www.wxbh.gov.cn/rbj/index.shtml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和考务信息):http://www.wxbh.gov.cn/bhws/index.shtml
  十、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12388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1178788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1178789
  
点击下载:附件1-3
  附件1、2020年卫生事业单位高端性人才岗位简介(长期).xls
  附件2、2020年卫生事业单位紧缺性人才岗位简介(长期).xls
  附件3:2020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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