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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0年淮安区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人才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员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淮安区公开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请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1日至2002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3.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40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小学和幼儿园岗位(岗位代码:21-42)全部面向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人员招聘。
  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5.报考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人员,在本次招聘中报考代码为01-47岗位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16:00)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
  6.除报考幼儿园教师G岗(岗位代码42)的应聘人员限淮安区生源地外,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不限户籍。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21日9:00-7月2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21日9:00-7月24日12: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1日9:00-7月24日16∶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代码为48-50的体育辅导员岗位,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所缴纳的费用视为面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11: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须认真阅读《2020年淮安区公开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请见附件5)。
  时间:2020年7月30日—7月31日。
  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68563。
  (二)笔试
  笔试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
  代码为01-47的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和教育基础知识(占2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课程改革、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代码为48-50的体育辅导员岗位,考试方式请见附件2 。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10:3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或“淮上通”(公告发布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或“淮上通”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区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zghaq.gov.cn/)。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核准招聘人数的相应开考比例倍数(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相应开考比例倍数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②应聘幼儿园教师G岗的应聘人员须提供2015年与淮安市教育局、原淮安区教育局、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签订的协议书及户口簿(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③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3);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3)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4);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4);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2018年、2019年毕业至今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4),同时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未就业承诺书;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经审核,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若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相应开考比例倍数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淮安市淮安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区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形式:
  (1)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44-47)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
  (2)体育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48-50)考试方式请见附件2。
  (3)其他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01-43)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与公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岗位代码1-47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岗位代码48-50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
  总成绩在淮安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岗位代码48-50为笔试成绩合格,下同)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淮安区政府网站公布。
  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48-50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下同)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安区政府网站(http://www.zgha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和相关待遇
  岗位代码为03-16、20-42的岗位,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同岗位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的,由面试成绩高者先选;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由加试成绩高者先选。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区事业单位有关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淮安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7-85936186
  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5912042
  咨询电话:
  淮安区教育体育局: 0517-85936193  85936192
  本公告由淮安市淮安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1-5
  附件1.2020年淮安区公开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体育辅导员考试方式.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doc
  附件5.2020年淮安区公开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淮安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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