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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2020年萝岗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共22名,其中社区专职21名,组织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22名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低于3:1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岗位表;
  (四)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五)能接受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具体岗位要求见下表: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9时至8月24日(星期一)18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1个职位,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9月2日至9月4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黄埔区情、时事、法律常识等客观题;辨析、材料分析等主观题,笔试不发复习资料,不指定复习书目。
  3.按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对象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分数、面试成绩分数、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后将对进入体检程序的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此项工作须本人前往办理,不可代办。体检对象以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1.审查时间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2.审查地址:黄埔区萝岗街公路街168号萝岗街道办事处二楼组织办2室。
  3.现场提供原件:(1)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须由公安出具且在有效期内);(3)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4)“三选一”:A.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B.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C.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6个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须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材料及学历证书原件;(5)计划生育证明原件;(6)中共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7)工作经历材料:单位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与萝岗街道办事处及街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不提供);(8)具有2年以上社区居委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工作经验、优秀退役军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核现场不提供打印或查询学历情况服务。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体检,并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体检和组织考察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将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2.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计划生育等情况。可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或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其一贯政治表现和业绩鉴定材料,辅以调档审查等办法进行。
  如本次招聘出现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不符合岗位需求、考察人选主动放弃等原因导致出现空缺的,在2日内,视情况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街道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八)待遇和管理
  拟录用的社区工作人员,由街道统一分配开展工作,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埔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埔府规〔2019〕7号)、《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镇(街)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待遇按照黄埔区社区专职人员标准发放。
  (十)防疫工作要求
  1.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2.所有考生、工作人员及其他必要进入考场的人员须进行体温测量、粤康码查验,陪考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3.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4.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请持有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考生,及时在“粤康码”上申报个人健康状态,确保本人可持正常码进入考场。),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参加考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参加考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7.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将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者提供的证件、材料虚假,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社区专职岗位咨询电话:020-82080474,王小姐。
  组织员岗位咨询电话:020-82080942,钟小姐。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黄埔区萝岗街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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