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根据《2020年鄂伦春自治旗“一嘎查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现将本次公开引进人才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录“一嘎查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人才引进108名。人才引进岗位为75个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助理(不含2019年大杨树镇已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事业编制招聘工作的7个村)、33个社区的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助理,其中69个非猎民村、33个社区招聘岗位不限民族,6个猎民村招聘岗位仅限鄂伦春族。
二、报考条件
以下条件需全部符合方可报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热爱农村工作,立志投身乡村建设、促进农村发展工作。
(2)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鄂伦春族考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4)鄂伦春自治旗户籍。
(5)具备在农村(社区)一线长期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报考猎民村的考生民族要求为鄂伦春族;报考其他行政村、社区的考生民族不做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可作为招聘对象的;
(8)其他不适合作为选聘对象的人员。
优先条件及政策加分:
(1)鼓励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院系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报考;鼓励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和“双一流”大学等重点院校毕业生报考(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2)2020年8月18日前已经在岗的换届选举时产生的村“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中的本土返乡大学生及已通过招聘到村工作的扶贫专干中的本土返乡大学生给予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先条件;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给予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先条件。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有过从军经历的,给予笔试成绩加5分优先条件。
(3)考生以上政策如符合多项,不重复加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往届大学生毕业生通过网络下载《2020年鄂伦春自治旗“一嘎查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人才引进报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成后连同本人合法有效证件扫描件发送至elc1921@163.com邮箱进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需由本人将报名表及合法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送至旗委组织部组织二室(鄂伦春旗阿里河镇中央街旗委老楼1楼107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时一8月25日17:00时止。合法有效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鄂伦春族大专学历只提供毕业证即可)及各类专业技术证书。无论哪种报名方式,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进行修改。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和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
6.报考费为70元人民币,交费时间同报名时间,过期视为未报名成功(网上报名人员需在8月25日17:00将报名费交至旗委组织部组织二室)。
(二)资格初审
1.旗委组织部在考生报名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初步核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本人并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2.审核结束后,旗委组织部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汇总后报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再次审核(详见附件2),确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总数,协调相关部门统一制作准考证。
3.资格审查严格按照《2020年鄂伦春自治旗“一嘎查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人才引进工作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认真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4.报考人员对审核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通过资格审查咨询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报考人员凭个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于2020年9月2日9:00时—9月3日17:00时期间,到旗委组织部组织二室(鄂伦春旗阿里河镇中央街旗委老楼1楼107室)领取准考证。
如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本人无法领取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领,代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领取。过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一)开考比例: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
(二)笔试时间:2020年 9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三)笔试统一在阿里河镇设置考场,由全旗“一嘎查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笔试命题工作由全旗“一嘎查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参照招考事业编制标准,为《综合素质测试》,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六)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旗委组织部公示栏和鄂伦春政务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提前在鄂伦春政务网上公告。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因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猎民村招聘人员单独排序。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全旗“一嘎查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5)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7)如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由旗委组织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8)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一)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由全旗“一嘎查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面试设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人组成,面试期间对所有面试考官实行全封闭管理。
(五)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总分数平均值。
(六)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在候考期间核验身份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复审。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并列的,优先考虑2020年8月18日前已经在岗的换届选举时产生的村“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中的本土返乡大学生及已通过招聘到村工作的扶贫专干中的本土返乡大学生,优先考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优先考虑“双一流”大学等重点院校毕业考生,优先考虑鄂伦春族考生。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全旗“一嘎查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鄂伦春政务网和手机短信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派员考察,由全旗“一嘎查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应聘人员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经鄂伦春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署真实姓名,并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编制手续。考生招聘岗位实行组织分配原则,考生一经聘用需服从组织安排,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招聘。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鄂伦春族考上本科生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继续就读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在所有环节中,考生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十、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选聘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享受事业编制待遇,按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二)村(社区)服务期满3年、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聘期内连续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经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批准,可落实事业编制。
(三)已落实事业编制人员继续实行村(社区)3年最低服务期制度,如服务期未满离岗需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额度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并且5年内不准参加鄂伦春旗内事业编制考试。
(四)任职满6年、担任党支部书记满3年、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可根据岗位需要择优提拔担任乡镇事业单位或旗直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五)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需到村和社区任职满3年)。
(六)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最低服务期内必须在村和社区工作,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训,凡服务期内离开本岗位到乡镇、旗直部门工作或调离鄂伦春自治旗的,取消事业编制及相关待遇。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二)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四)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了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定向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470-5621102
政策咨询电话:0470-5621102
监督举报电话:0470-5622159 0470—5621114
附件:1-2 |
附件1.《2020年鄂伦春自治旗“一嘎查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人才引进工作报名表》
附件2.《2020年鄂伦春自治旗“一嘎查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人才引进工作报名汇总表》
鄂伦春自治旗“一村(社区)一名
大学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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