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我委将开展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市市场监管系统7家事业单位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以下简称“考评中心”)组织实施本次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符合岗位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对待。其中2018、2019年、2020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信息发布
我委各招聘单位的招聘方案于2020年8月25日至9月2日(公告7个工作日)期间,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cjg.tj.gov.cn)发布。同时,对于有网站的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电工技术科学研究中心(http://www.51315.org.cn,http://www.tjdgy.net)、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http://www.tjyjs.org)、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http://www.cntjis.org.cn)、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zscq.tj.gov.cn)4个单位将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招聘方案。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以考评中心通知安排为准。请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如下:http://qzpta0.chinasyks.org.cn/tianjinrs/WebRegister/index.aspx
报名时间:9月3日8:00至9月7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9月3日8:00至9月8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于满足开考人数要求,但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方案的网站。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到我委网站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任一科目考试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总成绩将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和平区贵州路98号)张榜公布,并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网站(网址:http://scjg.tj.gov.cn)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委将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考察一般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我委网站查询相关通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我委将在招聘方案发布网站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示:
1.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短信通知。
2.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监督电话:022-23370327
附件1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附件2 2020年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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