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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0年云南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招聘129人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9名(其中管理岗位4名,专业技术岗位12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赴湖北支援医疗队员或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和附件2《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面向支援湖北医疗队员或疫情防控一线人员)》。
  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开始之日计算)。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毕业生(2018—2020年)不受年龄限制。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面向支援湖北医疗队员或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中单列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赴湖北支援医疗队员或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的岗位,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8号)要求,对符合昆明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援助湖北省医疗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昆明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定向招聘。所有参报人员必须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明电〔2020〕10号)文件条件要求。
  报名开始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2020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并已进入拟聘公示环节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准)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其它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纪行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规定
  根据《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从2016年起,医疗卫生机构不再招聘在培学员,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报名参加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员的在培情况进行审核。”、“从2020年起,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作为各级医疗机构新进入人员聘任临床医学类初级医师岗位的条件之一”。因此,自本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起,不再招收任何规培在培生,各家招聘单位在现场审核材料时进行初审,由市卫生健康委人事会同科教部门在办理聘用阶段对本年度报名考生在培情况进行二次审核,明确所有医疗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在招聘审核期间必须取得规培合格证,延期承诺至招聘当年年底必须取得规培合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9:00至2020年9月13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3.网上报名流程: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注册用户信息--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并“同意”--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系统资格初审--打印《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或《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2020年公开招聘援鄂队伍一线人员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网络缴纳笔试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无需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审核通过打印出报名登记表即为报名成功。
  报名信息提交后审核不通过的可撤销进行修改操作,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后方可打印报名申报表,完成报名后缴费或免笔试岗位报名提示成功之后将不可再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9:00至2020年9月14日上午10:00。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9:00至2020年9月14日上午11:00。
  缴费标准:按照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财政局文件《转发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11〕258号),笔试考试收费为50元/科次。此次笔试为两个科目,笔试考试费用共计100元/人。
  (二)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学历等,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违纪情况备案上报。
  3.获得学位证及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招聘岗位,均为免笔试岗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他学历要求的岗位,均需参加笔试,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报考岗位为紧缺急需专业及赴湖北支援或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因报名未达到1:3的,经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余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5.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缴纳的报名费于笔试结束后由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负责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6.护理岗位需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先上岗、再考证”的要求,需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岗位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获得学位证及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学历要求的招聘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如有获得学位证及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报考此类岗位,也需参加该岗位的笔试)。
  (一)笔试
  1.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
  2.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两个科目同时开考,考试时间160分钟。
  3.考试范围:卫生健康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请考生于2020年9月16日上午9:00至2020年9月17日前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笔试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按招聘单位及岗位由高至低排名,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sw.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成绩公示期内考生可对考分申请复查。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审核地点:详见附件1《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和附件2《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面向支援湖北医疗队员或疫情防控一线人员)》。
  3.现场审核材料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材料,例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CET英语等级证(CET英语成绩通知单)、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护士执业资格证(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和网上打印的《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或《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2020年公开招聘援鄂队伍一线人员报名登记表》、承诺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如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的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注意事项:考生应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科目
  笔试共两科,每科卷面100分,共计200分,专业知识(科目一)成绩占笔试成绩的35%;卫生健康综合知识(科目二)成绩占笔试成绩的15%。
  (二)面试总分
  总分100分,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科目一)成绩×35%+卫生健康综合知识(科目二)成绩×15%+面试成绩×50%。学历要求为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合格分数线
  报考学历要求为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他学历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特殊情况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综合成绩公示
  按岗位分类排名同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sw.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成绩公示期内考生可对考分申请复查。
  (六)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根据岗位附加条件优先者为参加考察及体检人选,均相同者,重新加试面试,最后综合成绩最高分者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取消资格和递补
  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或拒不配合的人员,由各家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sw.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聘用手续阶段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严格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以下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涉及上下级关系,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下列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
  7.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网上报名时及现场资格审核所签的“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国家和我省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五)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八)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需要
  所有参考报名人员在参加现场审核、考试(包含笔试、面试)时都应提前扫“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如实提交14天内行程信息,进行健康排查,重点排查14天内去过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14天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
  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30分钟以上到达考场。进入考场前,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考试。
  对以下情况的考生,应在考试前7天内提前自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确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携带相关证明参加考试。
  1.“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考试。
  3.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如考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面向支援湖北医疗队员或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中联系电话。
  (二)报名系统维护运行咨询电话
  0871-63523950、0871-63524506;咨询公众号:昆明卫生人才。
  (三)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871-63966158;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附件1.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面向支援湖北医疗队员或疫情防控一线人员)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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