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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0年辽宁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招聘13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政策法规,海城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5日(含)至2002年9月15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家部(局)直属体育院校海城特色办学急需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5日(含)至2002年9月15日(含)期间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报考教师岗位的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报考融媒体中心岗位的要求热爱党的新闻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敏锐的新闻捕捉能力,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优秀的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四)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应聘岗位具体条件,报考融媒体中心岗位的具有在新闻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双一流建设高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和新闻主持岗位不受此限制),详见《2020年海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六)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2020年应届毕业生本次招聘可以不受岗位条件中教师资格证的限制,考录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5)。
  (八)报考者为在职人员的,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不如实提供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九)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具有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1(2)年以上”均为“1(2)年(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十)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详见《2020年海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9月15日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0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各岗位公开招聘人数、岗位简介、笔试内容等相关事宜可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现场报名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18日,每日8:30--17:00,网上报名2020年9月15日8:30- 2020年9月18日24:00,(过期无效)。
  2.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鞍山地区以内的考生可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
  (2)网上报名:鞍山地区以外的考生通过邮箱:hcsyzp@163.com,上传报名材料,网上资格审查。
  (三)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反面扫描)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1份,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5)1份;在职人员报考者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学信网www.chsi.com.cn); 查询结果打印。
  4、教师资格证书验证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询结果打印。
  5、《2020年海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打印,签名处要求手写,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1份(考生自行在 “海城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aicheng.gov.cn/下载填写);
  6、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即可报考。
  以上报名材料,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将原件进行扫描排序做成PDF文件,按“报考岗位(例如:初中语文)+身份证号+本人姓名”命名,上传至邮箱hcsyzp@163.com。
  7、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蓝或红底彩色背景)3张。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蓝或红底彩色背景)1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
  8、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将第6项中PDF文件及第7项中电子照片两项材料,制作成一个RAR格式压缩包文件,按“报考岗位(例如:初中语文)+身份证号+本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hcsyzp@163.com.
  (四)资格审查和审核结果查询
  1、现场审核:通过现场报名的考生,现场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审核结果。
  2、网上审核: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在网上对考生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可于提交报名资料24小时后登陆报名所用邮箱或拨打报名咨询电话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五)缴费确认
  考务费:每人100元。
  通过现场报名的考生现场缴费。
  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20年9月16日8时至9月22日24时将报名费汇入“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开户行:鞍山银行海城支行,账号:7200000006182174-0005(汇款时务必使用与报名考生姓名相同的银行户名,以便查证)。并将汇款凭证做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csyzp@163.com.
  缴费36个小时后登陆报名时所用的邮箱查询缴费是否成功,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六)考务费减免条件
  海城市户籍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海城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海城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9月18日到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应当于2020年9月15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20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在职期间取得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列入应届毕业生范围。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6、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7、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基础知识及应用》、《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及应用》,笔试两科满分100分。报考融媒体中心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汉语知识、新闻写作、时事政治》、《主持表演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将在 “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五、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 “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岗位选择
  经公示后,报考相同岗位的考生在选择招聘学校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分数高者优先选择,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满1年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信息发布及信息查询
  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我们将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发布相关考试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若错过相关考试信息,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十、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招聘考试期间,我市将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12-3303278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2-3605815
  附件1、海城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海城市2020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3、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4、一流建设高校、重点师范高校
  附件5、“先上岗 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
  附件6、海城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代码表
  附件7、国家部(局)直属体育院校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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