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加强乡村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的人才储备,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精神和《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57号)精神,结合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缺编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0名。其中: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其中包括围场县司法局公证处差额事业编制3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承德市围场县2020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及《承德市围场县2020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岗位信息表的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对象。
(二)招聘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的开考比例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9月16日至2002年9月15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户籍等条件。户籍要求: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不限户籍,其它岗位均限围场县户籍。报名人员具有限定地区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限定地区或配偶为限定地区常驻户口,因考入高校将户口迁出,毕业后尚未迁回的考生,由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公安局核实并盖章;配偶具有限定地区常驻户口,本人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须出具结婚证及配偶户籍有效证明材料。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市围场县2020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及《承德市围场县2020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已在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和特岗教师不可以报考。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适当放宽。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7.其中专升本人员以本科学历、研究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时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专业报考。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笔试时间会同有关县(市、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同步,每名考生在围场县或承德市市直、其他县(市、区)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www.cdrsksw.cn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8:30至2020年9月25日12:00。
缴费时间:2020年9月21日8:30至2020年9月25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④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⑦每名考生报名需缴纳考务费100元。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支付宝支付功能。
2.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原则上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9月26日上午8:30—12:00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3.对报考了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如未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在30个工作日内,原渠道返还到个人缴费账号。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
此次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各100分。
①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社保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③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登录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④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⑤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开考比例达到或超过1:3,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⑥考生可登陆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及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
2、证件审核
①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②审查地点:围场镇南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149大厅。
③证件审核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校方证明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④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将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通过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微信关注“围场人社”小程序或者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col/col3088/index.html)及时对外公布。
⑤打印或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①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②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③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组场,并将该岗位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组场,将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聘计划。
④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⑤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时公布。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⑥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毕业院校985、 211、一本、二本顺序确定),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择优聘用。
(三)考核、体检
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工作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考核、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微信关注“围场人社”小程序或者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col/col3088/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人事部门分配,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2.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3.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微信关注“围场人社”小程序或者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col/col3088/index.html)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http://www.cdrsksw.cn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
0314-7528562 (政策咨询)
0314-2059631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操作咨询)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请考生务必关注微信关注“围场人社”小程序或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col/col3088/index.html),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以上方式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六、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①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②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③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④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⑤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⑥其他要求按国家和省县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1:承德市围场县2020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承德市围场县2020年县乡镇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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