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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23人简章

  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持续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根据《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面向社会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为2021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学校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或应届毕业所学专业符合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相应学科。部分紧缺岗位可放宽到本科学历。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报送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送材料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
  2.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10月25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选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标题统一为:“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码”。招聘单位收到应聘材料后,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4.报送材料要求:
  (1)信息录入:按照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学金、奖项、荣誉及实习实践经历等;
  (2)照片格式: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应聘材料: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报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格式为jpg,要求清晰、位正。报送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报送。材料主要包括(报送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⑤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面试前,由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综合素质评价后,经主管部门申请,可对报名阶段核减核销的岗位组织补报名。相关信息通过公告明确的官方渠道对外发布。
  鉴于疫情防控要求,视情组织发动选聘单位参与校园招聘活动,开展宣讲推介、专场选聘。国有企业可适当简化程序,部分紧缺岗位可现场签约。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选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初审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重点从学校学历、任职奖励、专业素养以及参加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评价,按不低于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公告明确的官方渠道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园区国企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在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各选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二)面试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由各选聘单位负责公布,并随后在各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面试后到录用前,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由选聘单位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对面试环节未进入体检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组织考核,择优录用。
  六、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国企体检由各选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聘单位用工规定执行。
  七、考察、公示及聘用
  选聘单位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经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各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签约录用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由选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聘用待遇
  国有企业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工资福利待遇按国有企业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九、本简章由苏州工业园区组织部、国资办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6681075
  招聘企业咨询电话:联系电话详见《选聘岗位简介表》
  附件1.《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
  附件2.《报名登记表》
  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
  苏州工业园区国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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