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根据我院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52人,其中护理人员招聘50人,检验人员招聘2人。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包括无先天性、传染性疾病等)。
3.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能应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验有相关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期限截止到2020年9月。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相关要求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 |
招聘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资质、年龄 及其他要求 |
备注 |
|
1 |
护理岗位 |
护理学 护理 |
50 |
统招全日制大专(高中起点)及以上 |
专业资质要求: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年龄要求: 30周岁以下。身高体重要求: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BMI指数范围16-25。 |
研究生学历优先,不受名额限制。 |
2 |
检验岗位 |
医学检验 医学检验技术 |
2 |
专业资质要求:大专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科学历不受此项要求限制。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
||
合计 |
52 |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日—2020年10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滨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滨州市沾化区富电路339号)门诊楼六楼第一会议室。
4.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供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高中起点统招全日制大专学历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应聘有专业资质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应聘有工作经验要求岗位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医院委托给专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组织,采取理论考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检验岗位考试内容不包括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见准考证。研究生学历人员采取考察招聘的方式,只参加面试。
1.理论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理论考试设定6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人员抽签决定参加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的顺序。
2.技能操作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该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加分条件
报考护理岗位的全日制统招本科(直本)学历人员综合成绩加10分,专升本学历加5分;有三级甲等医院护理工作经验的综合成绩加3分,有三级乙等医院护理工作经验的加2分;在三级医院从事护理工作满1年综合成绩加1分,满2年加2分,满3年及以上加3分。
5.考试结束后,护理岗位按理论考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检验岗位按理论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研究生学历的,只计算面试成绩,单独排名。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理论考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范围人选。在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体检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录用。除特殊情况经医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滨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3-7326286
联 系 人: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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