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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0年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招聘15人公告

  根据海南省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15名工作人员。
  一、学院简介
  2005年经省政府批准,三亚市委、市政府采取与省人社厅联合办学的模式,将海南三亚技工学校、海南省海洋学校、三亚市职业中专学校3所学校进行整合,组建海南省三亚技工学校(海南三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于2010年被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2011年被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2014年,经海南省政府批准设立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是琼南地区唯一一所公办技师学院。建校以来,学院平均年招生2500余人,就业率97.5%。现有在校生7330人,教职工425人。目前,学院开设车辆工程、美容美发、烹饪、信息工程、经济贸易、旅游服务、电气工程七大类共38个专业。建校至今,师生参加国家、省、市各类竞赛,共获得市级以上奖项1403个,其中国家级奖项499个、省级奖项725个、市级奖项?179个。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国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开招聘5名教师和3名管理人员;考核招聘7名教师。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网站、海招网上向社会公布。
  公告时间:2020年9月21日—9月30日(10天)。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年龄、教师(上岗)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所有岗位所需条件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条件具体见附件4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照报名要求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下述指定报名电子邮箱。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8:00—10月15日17:00(7天)
  3.报名电子邮箱:syjsgkzp@163.com。
  4.咨询电话:0898-88597465、88383539。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1)、个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报名佐证材料汇总文档(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上岗)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养老保险清单、同意报考证明和必要的获奖证书等扫描成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档,详见附件3)。进入面试者须在笔试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
  (2)每名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所留联系电话的准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自误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应关注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yjgxx.cn)实时发布的信息通知通告。
  (5)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公开招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参加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至少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在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并对符合报考资格的应聘人员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如达不到1:3,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开考,如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核招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参加考核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考核面试前5个工作日在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并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组织考试
  1.公开招聘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组织工作由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笔试(考试总成绩60%)
  笔试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确定,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
  (2)面试(考试总成绩40%)
  面试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及实操技能。其中专业教师岗面试包括课堂试讲和专业技能操作;基础课教师岗面试包括课堂试讲和现场答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者须在笔试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在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2.考核招聘
  考核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现场教学试讲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专业知识。
  (2)实操内容与形式:实操采取现场操作方式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实操技能。
  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坚持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以面试与实操量化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进行量化考核计分,实行百分制,面试与实操量化考核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总分为“面试量化考核得分的50%+实操量化考核得分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小组成员评分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总分由高到低的排名,在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1)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2)考核成绩在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考核通过者须在成绩公布5天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取消考核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实操单项成绩不合格者或总成绩不合格者均不能替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2.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不符合聘用条件要求的,将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若需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从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拟聘用与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按程序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调查处理,调查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我院将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岗位待遇
  (一)通过招聘的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后须服从单位的岗位等级调配。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按海南省政府规定的薪酬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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