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2020年下半年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一)“双一流”高校(国家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为原国家“985”、“211”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国内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阶段录取时为原国家“985”、“211”高校。
(四)毕业于世界排名前100位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
(五)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对象的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
(七)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在此次选聘范围内。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硕士研究生户籍或原籍要求为温州市范围,博士研究生户籍或原籍要求为浙江省范围。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聘岗位
(一)选聘岗位要求详见《2020年下半年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岗位的部分专业(有代码的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附件3)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四、选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网址: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sks.ra12333.com/)。
报名时间:2020年9月30日9时—10月2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30日9时—10月22日17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注册报名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的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预选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预选。预选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荣誉等级层次及次数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定,按不超过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
由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报名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面谈)通知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面谈);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面试(面谈)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四)面试(面谈)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谈)。面试(面谈)重点对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面试(面谈)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查阅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拟聘用人员未按时取得选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需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未转入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的通知》(温委人〔2020〕2号)精神,本次聘用人员属于新全职来瑞工作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的、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分别给予总额6万元、4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
(二)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内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原因延期取得的,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落户时间截至2020年9月29日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选聘面试(面谈)无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辅导培训。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0577-65812876。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336617/index.html
附件1. 2020年下半年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doc
附件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doc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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