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用人需求,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第三批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第三批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第三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gdzp.wit.edu.cn)进行在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在线报名时请注意查看网站发布的应聘须知。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初审。召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资格审查工作会议,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名单,通过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wit.edu.cn)公布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环节,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武汉工程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人才招聘网打印);②身份证;③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提供学生证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④职业(执业)资格证书;⑤经本人签字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或经本人签字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各类荣誉证书;⑦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3张。其中①⑤⑦需提供原件,②③④⑥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是指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具有相应学士学位(不包括专升本),或者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具有相应的硕士(或者博士)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是指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具有相应学士学位(不包括专升本),且同时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具有相应硕士(或者博士)学位。
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
四、考核方式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考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面试环节。招聘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可以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总成绩排名靠前。
考察环节,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组织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在校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测试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
考生自愿放弃拟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选在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防疫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招聘活动防疫指南,落实人员配置、物资保障、场所消毒、交通疏导、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具体环节,并及时告知考生。
九、违纪违规处理
在应聘中涉嫌违纪违规的,提请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工程大学网页(http://www.wit.edu.cn)、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wi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工程大学网页(https://www.wi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05332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95662
武汉工程大学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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