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根据蕲春县人民政府有关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漕河城区(以下简称“城区”)网格员。
一、招聘原则及计划数
1、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属地管理为主,社区本地居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的原则。
2、招聘计划数:本次招聘城区网格员90名,同时建立网格员储备库30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本县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态度亲和,服从组织分配;
3、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好的公文处理和口头表达能力,会计算机操作等具有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能力;
4、应具备普通话标准,较强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①受到党纪、政纪,正在处分期的;
②受到刑事处罚的;
③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④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⑤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岗位信息维护、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蕲春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试报名入口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9:00至2020年12月10日17:00。
3、资格审查、打印报名表时间:2020年12月3日9∶00至12月11日17∶00。本次招聘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表(建议打印3份备用)。
4、缴费时间:2020年12月3日9∶00至12月1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费用: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考试50元/人/科。
6、准考证打印时间:具体时间另见公告。
7、报名要求: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须按真实情况填写,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考资格。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因报考人员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不实或变更以致联系不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8、报名及咨询联系方式:县人社局考试中心(漕河二路,原医保局三楼,联系电话0713—7225658)。
(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与县委政法委、漕河镇共同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确定报考人员资格。
四、计划调整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应达到2:1以上的比例,方可进行考试工作。没有达到2:1的比例时,应报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招考工作或按2:1的比例调减招聘人数计划。招聘计划数调整后应即时向社会公告。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试场。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闭卷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①《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社会管理、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与城区管理密切相关的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科目
(1)考试时间:具体日期另行公告
(2)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测试、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2、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作适当调整)。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总分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60%+面试成绩×40%。
各项计分均按四舍五入的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核考察
由县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考核工作专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凡有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法律法规和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网格员储备库
建立网格员储备库30名,从高分到低分选入。进入储备库后备人员应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参加体检、考核、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储备库。如后续工作需要,出现缺额,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聘用储备人员上岗。
十、人员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综合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90名。如遇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十一、公示公告
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二、用工性质及使用
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由社区与所聘用网格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并进行用工登记备案、办理用工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聘用的网格员按照岗位管理职责进行考核管理。
十三、培训
对本次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县网格管理中心和县就业局承办相关的具体培训工作。
十四、工资待遇及保障
网格员按人平每月工资2765元(含相关保险)。
十五、纪律监督
相关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中共蕲春县委政法委员会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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