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人才来并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太原学院、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和太原市中心医院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94名,其中太原学院111名,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17名,太原旅游职业学院4名,太原市中心医院6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其中,境内高校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各引才单位公告(附件1-4)。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7.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考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连同相关印证材料一起发送到指定的电子下载并邮箱。
(二)资格审查
各引才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以适当方式通知报名人员。
现场确认、测试等后续环节详见各引才单位公告。
五、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除正常薪酬外,还可享受太原市人才引进政策和引才单位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一)太原市待遇
详见《太原市人才引进政策》(附件5)。
(二)引才单位待遇
详见各引才单位公告。
六、咨询电话
太原市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351—4030745、4030019
其他问题请与引才单位联系。
太原学院:闫老师 于老师 0351-8378096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张老师 0351-5633068、5633015
太原旅游职业学院:王老师 0351-7693801
太原市中心医院:徐晓萌 0351-5656034
1.太原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2.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3.太原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4.太原市中心医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5.太原市人才引进政策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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