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淮阴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淮阴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中报考专职辅导员岗的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含)后出生)。
(六)报考专职辅导员岗还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级副部长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社团);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3月24日09:00-4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09:00-4月1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24日09:00-4月20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3月24日09:00-4月20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3月24日09:00-4月2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ytc.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级党政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4月30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党员证明。
(二)专职辅导员岗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结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淮阴师范学院网站(http://rsc.hytc.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下一轮。对进入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将在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岗位名称、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专任教师岗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心理测试、试讲、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心理测试、试讲及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下一轮。对进入心理测试、试讲及面试人员,将在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岗位名称、参加心理测试、试讲及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前指定相关专业教材的核心章节。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否则按弃考处理。试讲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5.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淮阴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任教师岗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6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6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任教师岗人员与我校签订6年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6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岗人员与学校签订5年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525313
联系人:刘老师、苗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淮阴师范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525826
联系人:陶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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