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2名,相关要求详见《区人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1985年4月7日至1996年4月9日出生);
3.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姜堰区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限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学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4月7日- 4月9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姜堰区人社局八楼会议室(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
2.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证明);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5)姜堰区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夫妻分居情形的,提供配偶在姜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符合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形的,提供在姜父母的户籍证明及独生子女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随军条件军人配偶情形的,需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区人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和填表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姜堰区人社局党组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4)报名费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明原件减免报名费用。
4.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本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和人社业务知识,人社业务知识详见《人社业务知识参考内容》(附件3)。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用100元。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或招考一年内离职等出现缺位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截止有效期至2022年4月9日。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解除。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规定条件、严格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规范区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泰姜办〔2019〕107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220369(姜堰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8101647(姜堰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招聘信息公布网址:
姜堰人才网(www.jyrc.net)
2021姜堰区人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
2021姜堰区人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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