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劳务派遣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环保事业。
2.体貌端正、身心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办法,择优录用。 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法: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4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8号(南楼)2楼205室
3.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二) 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运用水平、语言组织表达能力、仪表形象及基础技能操作水平等。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在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与录用
1.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待遇从优,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
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工作。咨询电话:0513-8515860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监督电话:0513-85158693。
附件: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
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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