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专专业课教师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招聘对象为2021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1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2021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至报名开始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截至报名开始前)的。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4月18日以后出生);生源地、户籍均不限。
5.2021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须具有本科学历且各学历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
6.各学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本《公告》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各类人员在本《公告》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时间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各项招聘资格条件均须于2021年4月21日前具备。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代码招聘职位
名称开考比例招聘人数学历专业其他资格
条件招聘单位
1中专旅游
管理教师2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旅游管理具有相应学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江苏省吴江中等专业学校
苏州丝绸中等
专业学校
2中专电子教师2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电子信息类具有相应学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
3中专计算机网络教师2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计算机(网络管理)类具有相应学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
4中专服装工艺
教师2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服装、服装设计与工程具有相应学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
5中专国际贸易
教师2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商务贸易类具有相应学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生证;
5.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6.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尚未取得者除外)。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8日9:00-4月21日12:00。
(三)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18日9:00—4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4月21日17:00前向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区教育主管部门于2021年4月22日12:00前处理资格审核异议。
网上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四)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12: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大学东校区东教学楼201教室。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资格审核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2.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须携带报名时上传的全部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接受审核。
3.报考人员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在资格审核现场向吴江区教育部门陈述申辩。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者在现场资格审核地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疫情防控
考生应认真阅读《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于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16:00前将证明材料通过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wjzxg@163.com。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考试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2:1。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达到20:1的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20:1的岗位,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采用笔试+面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直接采用专业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1.笔试时间和地点:4月23日,苏州大学,具体笔试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4月24日,苏州大学,具体面试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总成绩按同一职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采用笔试+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参加体检的人员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由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代码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自试用期起3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录取人员须参加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跟岗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工作举报电话:63950942,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67、63981971。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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