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
4.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 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5月8日(工作日8:00-16:00)。
2. 报名地点: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20号)。
3. 报名方式:到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请仔细阅读《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2021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附件2),签署《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件3),下载《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携带填写详细信息的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3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单位现场报名。
身份证、各学历阶段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应届生另携带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岗位表中“其他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书及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按顺序附在简历后并装订。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中午12:00-12:30;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5月10日(8:00-16:00)至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仔细阅读《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2021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附件2),持《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件3)参加笔试。
(二)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实践能力考核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实践能力考核人选)。实践能力考核按照我所制定的实践能力考核办法执行。请保持手机畅通,我所将通知有资格参加实践能力考核的人员。
(三)实践能力考核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3:00。
(四)实践能力考核地点:江原山庄。
(五)实践能力考核程序。
1. 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请参加实践能力考核人员持《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件3)提前半小时到达,接受防疫检查。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迟到或缺考者则为自动放弃。
2. 资格复审。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持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江原山庄进行现场审核。
3. 参加实践能力考核。
(六)实践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不满60分者不予录用。
(七)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不满60分者不予录用,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
四、录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江苏省江原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单位如需递补,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属于下列情况者,取消录用资格:在我所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我所签订劳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0-85508782,85514482-3722
联系人:王颂佩、苗迪
联系地址:无锡市钱荣路20号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0-85508752、85514482-3520
联系人:俞惠新
1. 2021年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 2021年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公开招聘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docx
3. 2021年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docx
4.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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