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办法(试行)》(镇京办〔2018〕54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工作人员队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镇江市京口区住房保障中心(下简称区房保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会化用工1人。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京口区房保中心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附件1)。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制合同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5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京口区住建局局办公室(京口路137号区住建局内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京口区住房保障中心编外用工报名表》1份(附件2),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京口区房保中心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以及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住房保障等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基本业务能力及应变技能等。
(二)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均采取百分制,笔试为闭卷形式。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面试造成空额的按笔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面试人选。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
(三)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考生须于5月20日—5月21日(上午9:30—下午5:00)凭本人身份证到京口区住建局办公室(京口路137号京口区住建局内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原则上不允许代领,如有特殊情况需代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京口区住房保障中心编制外社会化用工招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考试成绩在京口区住建局公示栏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参照相关标准进行体检和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1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2个月,需签订两年合同)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京口区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0511—85388527;监督电话:0511—85388521。本公告由镇江市京口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镇江市京口区住房保障中心
附件1:京口区住房保障中心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doc
附件2:京口区住房保障中心编外用工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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