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根据《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岗位代码01-29: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岗位代码30-53: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中心四楼东北角会议室(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联系不到及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招聘公告》规定,根据自身及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一)2021年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附件2-1);
(二)2021年毕业生—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附件2-2);
(三)社会人员(附件2-3);
(四)《资格复审表》(附件3,考生填写打印一式一份,贴上照片后签字确认);
(五)其他相关的材料(附件4至附件8)。
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部门陈述申辩。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其他事项
(一)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授权的资格复审委托书(见附件8),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相关人员保持关注。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6月5日-6月6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1.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材料
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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