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根据《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和《关于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的通知》(扬组〔2020〕11号),决定开展扬中市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2.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参公人员方可报考公务员岗位;
(二)选调条件
1.本市选调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30
日后出生);外市选调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30日后出生)。确有需要,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
2.试用期满(有最低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备《2021年扬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详见附件1)要求的条件,以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现工作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市公务员(参公人员)还需所在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6.法律、法规及《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公务员回避规定》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扬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扬中市外公务员填写附件3)2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2张。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选调职位简介表;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制定选调方案
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及职位特点,根据报名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具体的选调方案,对外公布,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各部门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
(三)提出拟选调人选
各部门按照备案的选调方案,组织实施选调工作,集体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填写《公务员转任审批表》,表格经双方单位、双方主管单位盖章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四)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其他有关事宜,由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三、其他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8133218,中共扬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511—88333494,扬中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511—88337307。
扬中市选调职位简介表
扬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报名表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扬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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