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一、引进对象和名额
(一)引进对象
1.国内高校:
(1)全国部分高校(参照江苏省2022年名校优生选调工作指定的1类、2类20所高校,详细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
(2)聚焦盐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领域和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相关的学科,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ESI高校学科排名以2021年9月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3)学校教学类岗位在第(1)类20所高校基础上,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4)医疗卫生类岗位在第(1)类20所高校基础上,还面向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2.境外高校:最新一期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和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附后)。
(二)引进名额市直单位和省属驻盐单位本次共招聘150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盐城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就业的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之内。
三、引进程序
报 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12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同时将相关报名材料(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任职、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报考岗位+姓名+院校+手机号码)发送到电子邮箱:ycmxyszp@126.com。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优秀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4)优秀毕业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 评
对通过初审的优秀毕业生,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能力考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笔试、面试。聘 用
1.签约。根据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选,通过网上签约、邮寄协议签约或现场签约等形式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2.考察与体检。对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与聘用。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引进政策
1.引进优秀毕业生,优先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具体岗位,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安排岗位。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盐城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盐城市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市属一档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市属二档国有企业班子副职等相当正科待遇。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市属一档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市属二档国有企业中层正职等相当副科待遇。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九级职员、市属一档国有企业部门职员、市属二档国有企业中层副职等相当一级科员待遇。
6.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1.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博士研究生不低于30万元/年、硕士研究生不低于20万元/年、大学本科生不低于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二)补助标准1.优秀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2000元/月、大学本科生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优秀毕业生5年内在盐城购房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3.优秀毕业生在盐城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优秀毕业生在盐城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5.非盐城籍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hsyf.gov.cn(红色盐阜网),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sycgzw.yancheng.gov.cn(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咨询电话:0515-68801824。监督电话:0515-80501607(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本公告由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1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表.pdf
附件1-2 市直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表.pdf
附件1-3 市直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表.pdf
附件1-4 市属国有企业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表.pdf
附件1-5 省属驻盐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表.pdf
附件1-6 省属驻盐企业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表.pdf
附件2 全国20所重点高校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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