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8名,主要从事栖霞生态环境局辅助工作。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记录;
3、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意识;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4、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要求
备注:
(1)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告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上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传送至邮箱(527263110@qq.com)。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邮箱,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0:00至2021年12月19日下午16:0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压缩包以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材料中应包含: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电子照片;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照片);《2021年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
4、报名咨询电话:025-52174909(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三)线上初审
1、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4日17∶00。
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资格复审
1、初审合格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按通知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连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一张, 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请应聘人员确保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准确无误。
2、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及时查收邮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确认,视为放弃此次考试。
3、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防疫信息核查
1、根据南京市实时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线上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苏康码”、“防疫行程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以通知为准。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1)凡是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2)考前28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
(3)“苏康码”为黄色、红色人员;
(4)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5)考前14天内与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的人员。
如省、市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变化,疫情防控安排将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
(六)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2、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和招聘单位无关;
3、笔试成绩出具后,在南京市栖霞区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通知本人;若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4、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招录计划人数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综合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八)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需参加完体检要求的所有项目,否则视为体检不合格。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人员方可聘用。
(十)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上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聘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合格后方可聘用。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聘期内按照相关要求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和受委托的南京旭堃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5-85570457
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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