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开区(杨舍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开考 比例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新市民事务专职网格员 |
01 |
20 |
1:3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纪录,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中: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22日至2004年3月28日期间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新市民事务专职网格员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http://218.4.136.131/websigns/。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3月22日9:00至3月28日16:00(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照片要求:近期1寸免冠照片,100(宽)×125(高)像素,不超过40KB,GIF/JPG/JPEG文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信息,对照拟报考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符合报考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报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另行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程序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携带所需的应聘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等。上述证明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部门留存。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按照笔试50%和面试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面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录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待遇及其他相关说明
1.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便招聘部门及时通知联系。以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2.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3.录用人员与张家港经开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岗同性质人员相关待遇。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经开区纪工委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71500。
十二、本简章由张家港经开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971127。
经开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