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切实提升我县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连人社规发〔2014〕5号)等文件精神,面向就业困难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20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计划招聘20名,主要在我县从事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工作(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安心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
(二)具有灌南县户籍。
(三)2019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未实现初次就业或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仍处于失业状态的,近6个月没有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
(四)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南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09:00- 4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12日09:00-4月15 日18: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4月12日09:00- 4月16 日18:00。
考务技术咨询:0518-83968833(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12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联系方式:0518-83968833。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灌南县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40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396883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直至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表详见附件)。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在2:1的比例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未实现初次就业或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仍处于失业状态的,近6个月没有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由资格复审组通过社保网络办公平台查询复核。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排序,下同),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日常表现、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核准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将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经考核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人员工资待遇每月2760元(按目前最低工资标准1.5倍计算,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适时调整人员工资待遇),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和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灌南县纪委监察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696905。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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