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吴江区社会福利中心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护理员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5日至2004年8月17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护理工作经验的(以劳动合同为准),学历可放宽至初中;专业不限。
(五)需上夜班。
(六)遇特殊情况,服从工作安排。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相关要求详见《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下属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简介表》(附件一)。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1.本次招考网上报名及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8月15日9:00至2022年8月17日15:00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报名,网上初审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8日1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提交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咨询电话。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招聘计划将通过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告。
4.请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确认《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后打印应聘人员登记表,并于现场资格复审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①应聘人员登记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查看。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系统面试时间信息及手机短信通知,及时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到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咨询电话:苏州市吴江区社会福利中心63103052;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63950625。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内容主要为基础护理知识,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如有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并于次日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需要提交本人放弃申明。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果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聘用后,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编外控制数标准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第一次签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储备和补录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均作为该招聘岗位内的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自首次面试之日起一年)。储备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意,招聘单位可在该招聘岗位储备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报名)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还需持本人参加的考试(报名)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入考点(报名现场)参加考试(报名)。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网站(www.wj-hr.com)及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2-63422450。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社会福利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一: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下属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简介表
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