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连云港市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农产品进出口调研和贸易促进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栽培机理及生理生态研究工作。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高层次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为所属事业单位连云港市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连云港市农作物新品种繁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连云港市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lyg.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6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并审核,并由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九)本次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6日9:00-9月26日17: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市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等招聘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g86090559@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回复资格初审意见,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初审结果的,可电话联系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审核情况。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可向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9月16日-9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没有异议。联系人:陈璨、滕瑗瑗,联系电话:0518-86090559。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报名成功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和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个人简历及成果奖励证明材料;
第(3)-(5)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思维应变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考量。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考察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6090577。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1208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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