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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2泰州市兴化市住建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兴化市住建局下属单位兴化市供排水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住建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至2004年11月2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仍在首个服务期内的编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住建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兴化市住建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站(http://www.xinghua.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等内容均在此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31日09﹕00--11月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10月31日09﹕00--10月3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2年10月31日09﹕00--10月4日16﹕00。
  资格审查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2年10月31日09﹕00--10月4日17﹕30。
  缴费确认时间:
  2022年10月31日09﹕00--11月5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0791012。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报名网址:http://221.226.38.34:8030/(2022年10月31日9:00后可进入)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报名期间,市住建局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市住建局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缴费办法、联系电话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市住建局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3)市住建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考生报考时,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凭所学专业的课程表向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市住建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专业,及时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下午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市住建局未同意添加,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
  (6)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7)对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保障的,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市住建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报名结束时,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时间另行通知)
  网址:http://221.226.38.34:803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住建局0523-80791012联系。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兴化市住建局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等相关材料原件。
  报考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档案托管和未就业的证明)。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办理辞职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用工合同。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791012(兴化市住建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3-80791028(中共兴化市纪委兴化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89616186
  咨询时间:工作日 0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兴化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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