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调动全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面向花桥经济开发区内遴选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岗位
遴选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2年花桥经济开发区面向区内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
1-1岗位面向花桥经济开发区社区条线及以上干部;
2-1岗位面向纳入花桥经济开发区辅助人员储备库中的辅助人员;
3-1岗位面向花桥经济开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干部 。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能适应基层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职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1)年龄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1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2)岗位要求昆山市户籍的,应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2022年11月2日及以前迁入;(3)岗位要求的学历需国家教育部承认,且学历证书须于2022年11月2日取得,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辅助性岗位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11月2日, 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5)花桥经济开发区综合性荣誉需区党工委或管委会落款盖章,昆山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需昆山市级及以上市委或市政府落款盖章。
4.具备《2022年花桥经济开发区面向区内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022年花桥经济开发区面向区内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对遴选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遴选范围:
(1)曾被原单位辞退的人员;(2)受过刑事处罚,有涉黑涉恶记录,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有过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4)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遴选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请报名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配合测量体温,核验无异常方可进行报名。
2. 报名时间
2-1岗位:2022年11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1-1和3-1岗位:2022年11月3日(上午9:00-12:00)。
3. 报名地址
昆山市花桥国际博览中心会B厅V209会议室(昆山市绿地大道1598号)。
4. 开考比例
本次遴选1-1岗位和2-1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3-1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11月4日09:00-16: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作放弃处理。
后续涉及到考试相关信息将通过昆山人才网公布(http://www.kshr.com.cn)。
5. 报名操作流程
(1)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填写的《2022年花桥经济开发区面向区内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④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
⑥中共党员须出具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关系证明,有效期为14天。
⑦岗位所需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⑧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另一张背面写上岗位代码、姓名、电话)。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2)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遴选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遴选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其他未尽事宜,由花桥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五、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成立评委小组对通过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为主。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同分者,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前者为先;若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遴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程度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八、公示录取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3个月试岗考核期,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按原标准执行。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九、纪律和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2-57608712。
十、本《简章》由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遴选工作咨询电话:0512-57608461、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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