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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4日至2004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吴江区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吴江区户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吴江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吴江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户籍限制。
  (四)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各项招聘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1.本次招考网上报名及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1月14日9:00至2022年11月16日15:00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报名,网上初审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7日1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提交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咨询电话。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招聘计划将通过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告。
  (二)笔试准考证发放
  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系统笔试时间信息,及时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还需持本人参加的考试(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网站(www.wj-hr.com)及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招聘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分别按百分之五十的比重计入总分。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
  3.按照考生所报考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低于该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通知书打印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查看。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确认《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后打印报名表,并于现场资格复审当天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①应聘人员登记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等其他可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④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2.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信息将在(www.wj-hr.com)发布,一经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将不再进行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并于次日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聘用后,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编外控制数标准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储备和补录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均作为该招聘岗位内的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自首次面试之日起一年)。储备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意,招聘单位可在该招聘岗位储备人员中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补录(该招聘岗位无储备人员时,可从同一招聘单位内招聘条件完全相同岗位于报名时选择自愿服从调剂的储备人员中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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