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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靖江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

  为深入推进“马洲英才计划”,进一步充实党政机关后备力量、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2023年靖江市党政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
  A类:通用类
  1.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1)。
  2.“双一流”建设高校或2023年度THE世界排名前200名境外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2,本科须为上述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B类:专业类
  经济金融、暖通空调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学校)。
  注:A、B类选聘对象均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专升本、非统招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二、选聘人数
  计划选聘16名左右,其中A类14名左右,选聘数量男女保持平衡;B类2名,经济金融、暖通空调类专业各1名。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到基层锻炼,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所学必修课程无补考或重修现象;各教育阶段学籍档案齐全,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高校学生干部经历、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学生。
  5.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选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初审。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自发布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发送至靖江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邮箱jjzzbrck@163.com。报名结束后,按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相关材料包括:(1)报名表(见附件3,扫描下方二维码或从“靖心靖享”人才服务平台jsjjr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需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院系公章);(2)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各阶段学习成绩单、获得奖励、发表文章等;(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材料。
  2.资格复审。测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考生按照通知时间来靖参加资格复审,当面提交各类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加选聘资格。通过复审的,发放综合能力测试通知书。
  3.综合能力测试。初定于2023年3月在靖江举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测试形式另行通知)。从省外高校来靖参加测试的考生,按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1500元、2000元补贴,省内高校考生给予500元补贴。
  4.体检。测试结束后按照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视情进行递补。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5.考察。考察工作由靖江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通过与考生及师生、同事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发展潜力和选聘志向等综合表现,及任职奖惩等情况。
  6.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靖心靖享”人才服务平台公示。
  7.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人选,与其签订就业协议,2023年8月,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到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聘用人员由靖江市委组织部跟踪管理,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直接纳入市党政后备干部人才库重点培养。
  2.聘用人员到靖工作后,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补贴额度参照市级标准。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A类选聘人员一般统一安排至市级机关部门、镇街园区实践锻炼,B类选聘人员一般安排至相关部门或开发园区实践锻炼,试用期间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安排在靖江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
  4.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靖江市委组织部对其进行综合考核,根据个人表现、岗位适应及专业特长,定岗安排至相应单位岗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和转正定级手续。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3-84890969(靖江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81516,0523-89181518(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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