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年龄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1 |
文员辅助岗位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
1 |
中文文秘类、经济类、公共管理类 |
本科及以上 |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勤政廉洁,政历清白,无不良记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类别为中文文秘类、经济类、公共管理类,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须如实填写《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件(三个月内有效)、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15,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市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二楼)
(四)资格审核
1.报名时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材料:
(1)《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3个月内有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29558(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四、考试
(一)开考条件
应聘人数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1方可开考。
(二)考试方式
1.本次考试采用面试形式。如应聘人数大于20人,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让考生签字确认。
2.如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60分)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3.如仅采取面试形式,总成绩=面试成绩;如增加笔试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4.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五、体检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以成绩高分者在前(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需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与录用
1.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南通市科学技术局(kjj.nanto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2.录用。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拟录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七、递补
在体检、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自动放弃的;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如进行递补,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南通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科学技术局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55018899。
本公告由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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