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自然资源部南海局(以下简称“南海局”)是自然资源部履行南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工作的派出机构。下属14家事业单位,驻地分布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尾、北海、海口等6市,主要从事南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观测预报等方面工作。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南海局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三)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且人员性质为社会在职人员的招聘岗位,年龄放宽至40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4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自然资源部南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9时至3月15日20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限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注册账号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浏览招聘岗位并选择报名,每名应聘人员一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可联系用人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海局门户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经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在广州。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规则将在笔试现场告知考生。
(四)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招聘岗位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即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少于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安排在南海局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前,用人单位组织对本单位面试人员进行资格确认,核实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面试人员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提交书面放弃招聘资格声明书。取消面试资格或者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招聘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等形式。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和工作实际,设定面试形式和内容。
(五)考察体检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博士研究生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南海局门户网站发布。
考察体检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应当提交书面放弃招聘资格声明书。主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按照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的排名由高到低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南海局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应当提交书面放弃招聘资格声明书。主动放弃资格的招聘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转正。
六、其他事项
(一)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请及时查看报名系统审查状态,了解资格审查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转报其他岗位。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不得再修改。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费用,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期间产生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当地及广州市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相关情况请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
(五)请关注南海局门户网站,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如有问题,应聘人员可向用人单位咨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详见附件,报名系统技术性问题咨询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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