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解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性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一般性公益性岗位103个。其中城乡社会管理岗位77个、城乡公共服务岗位9个、社区便民服务岗位17个。见附件1:《2023年清江浦区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开发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
2.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具有清江浦区户籍;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内容
1.社区便民服务岗位。包括:保洁保绿保安和公共设施维护。
2.城乡公共服务岗位。包括:公路建设和养护和公共设施建设与管护。
3.城乡社会管理岗位。包括: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
四、聘用期限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到期后自行终止聘用关系。
五、岗位薪酬
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7日,具体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清江浦区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3)。
七、资格审查、面试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向区人社局报备。报名人数低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直接进入考察环节;报名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高至低分择优录取,1:1进入考察环节,应聘面试落选人员在招聘计划有缺额的岗位中进行调剂。
八、考察、公示与录用
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适应岗位身体条件等情况,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qj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九、政策咨询
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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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清江浦区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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