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岗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数37人。其中:
(一)政府购岗人员:招聘10人。
(二)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招聘27人。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和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学历须经学信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毕业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招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或其他另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9:00~4月16日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手机端扫描程序码或电脑端点击链接进行报名。未按时上传完整准确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电脑端:https://www.ivvajob.com/company/zhongtuo/W00ZQJP262#/index?wt=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系统平台不支持重复应聘多个岗位。
2.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面向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非行政或事业编制。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请珍惜考试机会,不要随意浪费公共资源;进入体检(含)后,因个人主观原因放弃者,将纳入考试诚信档案,视情况采取禁考措施。
(三)报名上传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两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jpeg/png,4MB以下)。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政治面貌、户口簿等其他信息和证明材料。
(四)报名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025-87770227、025-87770235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2.监督电话:025-87700297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包括考察政审时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将立即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资格初审与自愿报名同步网上进行,筛选符合条件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岗位(岗位代码07至10)资格复审人数按岗位招聘数1:4的比例确定,其他岗位(岗位代码01至06、11)资格复审人数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各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审查人选。
六、考试方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法
1.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组成。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2.成绩计算: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岗位(岗位代码07至1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其他岗位(岗位代码01至06、1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采用闭卷形式。
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笔试。
(三)体能测试
报考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岗位(岗位代码07至10)的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方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应聘岗位代码07至10的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岗位需综合体能考核成绩)、资格审查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用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七、体检、政审
(一)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应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岗位(岗位代码07至10)的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如出现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结论不宜聘用的,在应聘同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递补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八、公示、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按照规定集中办理入职手续。
(三)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如出现拟聘用人员放弃或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政审与公示后方可聘用。
九、管理和待遇
(一)一经聘用,与南京市建邺区众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正式聘用后,薪酬按各实际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预留手机号电话畅通、电子邮箱正确无误,密切关注邮件、平台的最新信息。如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导致联系不上,或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须对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违反考试纪律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包括取得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同时,应聘人员的不诚信行为将建档入库、将会影响今后招聘考试的报名。
(三)招聘全程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主动接受监督。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聘用等情况,调整、取消、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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