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拓宽青年干部人才来源,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为“强富美高”新灌云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灌云县决定面向2023年度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选招1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招对象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选招岗位
详见《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2023年事业单位选招优秀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党建网(http://www.lygdj.gov.cn/)、灌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yun.gov.cn/)和“灌云先锋”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本科生须为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专业参考目录和选招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由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选招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选招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选招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待遇
1.选招人员列入正式事业编制。
2.博士研究生给予连续3年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在灌云县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券。
3.对来我县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发放交通补贴600元/人。
4.选招人员纳入灌云县优秀年轻干部库,由组织部门统筹管理。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使用;对专业水平较高、综合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聘职称和等级晋升。
五、选招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至2023年6月21日16:00(节假日正常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报名平台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就业推荐表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选招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
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云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进行访问)。
应聘人员如需咨询选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请直接与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具体联系电话见《岗位表》)。咨询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可到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如3个工作日没有审核结果,可电话联系了解审核情况。
2.应聘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自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做出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选招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选招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招工作全过程。在选招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选招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选招岗位。选招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6月27日9:00—16: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灌云县委组织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灌云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灌云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应聘资格条件: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如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选招岗位拟选招人数10倍(不含10倍),面试前先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根据适岗能力评价分数高低,按照各选招岗位拟选招人数在1:10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并参加),适岗能力评价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适岗能力评价和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面试成绩×10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选招岗位拟选招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灌云县委组织部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灌云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招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招岗位空缺时,由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政策咨询电话
灌云县委组织部:0518-88109905;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8-88659212。
七、纪律监督
举报电话:
灌云县委组织部:0518-88992230;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8-88812437。
监督电话: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8-80519136。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委组织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选招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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